第1629章 新法推行百事多(五)
要佐官审案,精通律例、成例、法令、办案程序及公文程式等。实际上,对于大部分的科甲出身的官员来说,刑名对于他们是很陌生的,他们大多都会将刑名交给师爷办理,在整个案件中,基本上都是师爷们在办理。
刑名师爷要负责拟批呈词,即审查诉状形式及控告人是否具备诉讼条件;酌定审期,传集两造和人证,为官员听审之前做好准备工作;幕后听审,即在庭审大堂后垂帘听审并出具庭审意见;制作司法公文,即发挥专业特长制作判词、详文等公文;审核驳诘案件,即复核下级上报的刑案、复审解送的人犯、查核案卷等。
而官员们一般只会象征性的升堂问案,一应事情都是由师爷包办。
而除了刑名、钱谷师爷之外,一些事务繁杂的地方,或者说州县正印的能力不济的情况下的,就不仅仅只需要钱谷和刑名师爷,还需要书启、挂号、征比等师爷负责协助州县正印办理各种的各种事务。
如书启师爷负责为正印官处理文书工作,草拟公私函件(包括呈文、信件、公告等)及其他应酬文字。书启师爷除文采较好,长于四六骈文之外,书法圆润干净,无错无漏,快而且好,方为能手。
挂号师爷主要负责管理公文、稽催公事。催办刑钱之事是其日常工作,在衙门中所起作用类似督办部门,需选力余于事之人担任。催督的具体方法是设立“号簿”,将待办公事编号记载,简要列出内容、期限及办理情况,如若期限将至需及时提醒刑、钱师爷,方能使办公事务得以及时处理、不违时限,衙门公文运转顺畅。有点类似于朝廷负责考成御史。
而征比师爷的考核征收钱粮,其原本辅助钱谷师爷办公,后因部分州县钱谷事务繁杂独立出来。实际上就是钱谷师爷中的一个特殊品种。
一县之地,正印官就是百事不通,依靠这些师爷也能够将一县之事打理的井井有条的。但是这样做的弊端是很明显的,师爷们与吏员把持官府,捞取好处的事情屡见不鲜,因为这些师爷们又不是朝廷的官吏,他们只不过是官员们聘请来的幕僚罢了,他们当然是有机会就捞钱。
归根到底,还是大明的这些科甲出身的官员行政能力太弱,无法承担起来罢了,还有就是州县官吏的人数太少,难以处理州县政务,唐代上州衙门品官二十一人,经制吏一百三十五人,按照唐制,县诸曹有录事、司功、司仓、司户、司法、司士、典狱、市令,两宋也基本上沿袭了唐制,两宋的官吏数量更多,而本朝一县之地,品官只有县令、县丞、主簿、典史和朱载坖后面设立的县尉。